关于您提出的“找人替代上退休年龄本人正常退休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退休手续办理以及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从退休手续办理的角度来看,找人替代本人去办理退休手续,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以宜城市为例,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手续可以由家属代办。代办时,需要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办理。这一流程明确说明了代办退休手续的合法性和具体操作方式。
然而,您问题中的“找人替代上退休年龄本人正常退休”可能还隐含了另一种情况,即是否有人可以替代退休年龄已到的本人继续工作,同时本人正常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对于这一点,我们需要明确的是:
退休与再就业是两个独立的行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但这并不妨碍退休人员再就业,即退休后继续从事工作。不过,再就业时,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超龄劳动者权益有保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了明确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事项,并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有人替代退休人员本人继续工作并领取其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的合法性: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而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如找人替代工作)来领取养老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找人替代本人去办理退休手续是合法的,但找人替代退休年龄已到的本人继续工作并领取养老金则是违法的。退休手续应由本人或符合规定的代办人进行办理,而退休后的再就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