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中约定不得再主张工伤赔偿的,该约定是否有效,需分情况讨论:
若调解协议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达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若该调解协议已经司法确认,即获得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力,那么协议中的内容,包括“不得再主张工伤赔偿”的约定,在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是有效的。
- 举例:假设员工在工伤发生后,与用人单位在调解组织的调解下,自愿达成了包含“员工放弃后续工伤赔偿请求权”的调解协议,并且该协议经过了法院的司法确认。在此情况下,员工再主张工伤赔偿的,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若调解协议存在违法情形或非双方自愿达成:
- 如果调解协议中的“不得再主张工伤赔偿”条款,是在一方受到胁迫、欺诈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那么该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此外,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或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举例:假设用人单位利用员工急需医疗费用的心理,迫使员工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放弃后续工伤赔偿请求权,且该协议内容明显对员工不利。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并继续主张工伤赔偿。
若调解协议未涵盖全部工伤赔偿项目或存在遗漏:
- 即使调解协议已经司法确认,但如果协议中未涵盖员工应享有的全部工伤赔偿项目,或者存在其他遗漏情形,员工仍有权就未涵盖或遗漏的部分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 举例:假设调解协议仅就员工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进行了约定,但未涉及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在此情况下,员工仍有权就这些未约定的赔偿项目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建议:
- 在签订调解协议前,员工应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伤赔偿权益,确保协议内容全面、合法且公平。
- 如果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 若已经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经过了司法确认,但后来发现协议存在违法情形或非自愿达成,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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