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在开庭时证据未提交怎么办呢-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行政纠纷

上诉人在开庭时证据未提交,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 申请延期举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如证据在境外、需第三方配合调取等)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可在开庭时向法庭申请延期举证。需注意:

    • 申请需书面提出,并说明延期理由及证据内容;
    • 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会酌情给予新的举证期限;
    • 若理由不成立(如因自身疏忽未准备),法院可能驳回申请,未提交的证据将面临失权风险。
  2. 证据失权后果
    若未申请延期或申请被驳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逾期提交的证据可能不被采纳,法院将依据现有证据裁判。但存在例外情形:

    • 对方同意质证;
    • 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如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等);
    • 法院认为有必要采纳(如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依赖例外情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证据被排除导致败诉。
  3. 新证据的特殊处理
    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新证据”(即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原审举证期限内提供且不归责于当事人的证据),可在二审中提交。需满足条件:

    • 证据形成于原审庭审结束后;
    • 无法在原审中提交具有合理理由(如证据在诉讼后才被发现、需专业机构鉴定等);
    • 需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并说明逾期原因。
      注意:若证据在原审中已存在但未提交,可能被认定为“因自身原因逾期”,面临失权风险。
  4. 实务建议

    • 提前准备:严格遵守举证期限,通过证据清单、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
    • 沟通协调:若确需延期,提前与对方及法院沟通,争取理解;
    • 风险评估:对逾期证据的采纳可能性进行预判,必要时调整诉讼策略(如申请调解、撤诉后重新起诉等)。

总结:开庭时未提交证据并非绝对失权,但需承担较高风险。建议优先通过申请延期举证或主张“新证据”规则补救,同时做好证据失权的应对准备。如有具体案件情况,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