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应在受伤后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与原工资发放周期一致,通常为每月固定日期发放。以下是具体说明: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性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通常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支付周期与原工资发放周期一致。
支付时间的具体规则
单位拒付的应对措施
温馨提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您对工资支付金额、期限或单位态度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