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后公安进行了行政拘留 还会被复议吗-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行政纠纷

结论: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后公安进行了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决定本身是可以被申请复议的,但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而非检察院。

详细分析:

  1. 检察院相对不起诉的法律意义:

    • 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在刑事法律程序上,被不起诉人不再受到刑事追究。但这并不排除其可能因同一行为违反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2. 行政拘留的复议权利:

    •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被处罚人如果不服,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的救济途径。
    • 具体到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 复议的受理机关:

    • 行政拘留的复议申请应向作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例如,若由某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则复议申请应向市公安局或该县人民政府提出。
    • 检察院并不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因此,将行政拘留的复议申请提交给检察院是不正确的。
  4. 复议期间行政拘留的执行:

    • 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则上行政拘留的决定不停止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如被申请人主动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裁定停止执行,或申请人提出申请且复议机关认为合理时,可以暂停行政拘留的执行。
  5. 后续权利救济途径:

    • 若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如果您对公安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应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复议请求。
  • 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不要放弃,您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救济。

总结:

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后,如果公安进行了行政拘留,您有权对行政拘留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而非检察院。在复议过程中,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了解复议期间行政拘留的执行原则及后续的救济途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