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审查要不要说明理由-潘理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行政纠纷

在再审审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如果决定不予再审,是需要说明理由的。这一点在《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来说,当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决定采纳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的,再审裁定书会载明监督机关及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文号,并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而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那么它会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并述明不予再审的理由。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再审审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得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都能了解人民法院不予再审的具体原因,从而维护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公信力。

此外,再审审查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涉及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面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果当事人对再审审查结果有异议,还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申诉或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