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661条赠与的认定-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合同纠纷

关于《民法典》第661条赠与的认定,核心结论如下:

  1. 赠与合同的基本定义与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认定赠与的关键在于“无偿性”与“双方合意”:

    • 无偿性:赠与人不得以获取对价(如金钱、服务)为目的,否则可能构成买卖、互易等有偿合同。例如,甲将房屋“卖”给乙但约定“无需付款”,若实际存在对价关系,则不构成赠与。
    • 双方合意:需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意愿,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若仅一方有赠与意思表示(如单方承诺),而另一方未明确接受,则合同未成立。
  2. 赠与的特殊情形与认定要点

    • 附义务赠与:若赠与附条件(如要求受赠人赡养赠与人),根据《民法典》第661条第二款,受赠人需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认定时需区分“义务”与“对价”:附义务赠与的义务通常具有道德或情感属性(如赡养、探望),而对价则具有经济价值(如支付报酬)。
    • 公益赠与:若赠与目的为公益事业(如捐赠学校、医院),根据《民法典》第660条,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且需履行交付义务。认定时需审查赠与协议是否明确公益目的及资金用途。
  3. 赠与与类似法律行为的区分

    • 赠与 vs 遗赠: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合意)。例如,甲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乙,属于遗赠;甲与乙签订协议将财产赠与乙,属于赠与。
    • 赠与 vs 债务免除:债务免除是债权人单方放弃债权,无需债务人接受;而赠与需受赠人明确接受。例如,甲免除乙的10万元债务,属于债务免除;甲将10万元“赠与”乙并要求乙出具借条,则可能构成借贷关系。

法律建议:

  • 若您涉及赠与合同纠纷,需重点审查合同是否具备“无偿性”“双方合意”等核心要件,并注意附义务赠与、公益赠与等特殊情形的认定规则。
  • 实践中,赠与合同常因未履行交付义务、受赠人未履行附义务等引发争议,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权利义务,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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