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大额市场策划费发票是违法的,可能涉及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两个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行政违法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也不得介绍他人开具此类发票。若虚开的市场策划费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例如未实际发生策划服务、金额虚高或服务内容虚构),税务机关可依据该条款对行为人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如多次虚开、涉及金额巨大),还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刑事犯罪层面
若虚开发票行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即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或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开的,行为人可能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如虚开金额超过250万元),可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若虚开发票行为同时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实务建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虚开金额、是否已被税务稽查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材料进一步分析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