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要问对方伤势出具认定书怎么办-于莹莹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交通事故

核心结论:交警要求了解对方伤势以出具认定书时,您需配合提供相关信息,但具体操作需分情况处理,以下是详细说明:

1. 配合提供伤势信息是法定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载明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责任,而伤势情况是判断事故严重程度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因此:

  • 您有义务如实陈述:若您目击或知晓对方伤势(如是否骨折、昏迷等),应配合交警说明,避免因隐瞒导致认定书内容失实。
  • 无需自行诊断:若您非医疗专业人员,无需对伤势下结论(如“轻伤”或“重伤”),只需描述客观现象(如“对方流血、无法站立”)。

2. 若您不清楚对方伤势,如何应对?

  • 如实告知不知情:直接向交警说明“我不清楚对方具体伤势,现场未观察到明显外伤”,避免猜测或虚构信息。
  • 提供其他证据辅助:若现场有目击者、行车记录仪视频或对方自行陈述伤势的记录(如录音、聊天记录),可主动提交给交警作为参考。

3. 对方伤势对责任划分的影响

  • 伤势不直接决定责任: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双方行为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如是否闯红灯、超速等),伤势仅作为事故后果的参考。
  • 例外情形:若对方伤势因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如酒驾、逃逸),可能加重您的责任;反之,若对方伤势由自身原因引发(如未系安全带),可能减轻您的责任。

4. 对认定书有异议时的救济途径

  • 申请复核: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书面申请复核,需提交新证据(如医疗报告、监控录像)证明认定书内容有误。
  • 诉讼中质证:若事故进入诉讼程序,可在法庭上对认定书的伤势描述提出异议,由法院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温馨提示: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保留好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等证据,并避免与对方发生争执。若对责任划分或赔偿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