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十岁以后到公司上班公司没有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细致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的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论其年龄大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五十岁后仍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二、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性考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对于女工人而言,法定退休年龄通常为50周岁。一旦达到这个年龄,劳动合同可能自动终止,转为劳务关系,此时公司无义务继续为其缴纳社保。
- 对于男职工和女干部,如果五十岁时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公司应继续为其缴纳社保。
已办理退休手续:
- 如果员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公司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缴费年限已满:
- 如果员工的社保缴费年限已经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并且选择不再继续缴纳社保,那么在公司得到员工本人明确同意后,可以不再为其缴纳。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害。
三、员工权益保障措施
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公司协商:
-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依法补缴社保。在协商过程中,可以收集并出示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向相关部门投诉: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据和投诉书等。相关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补缴社保费用。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 如果投诉后公司仍不补缴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购买社保的事实。一旦仲裁或判决公司补缴社保或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就必须履行相关义务。
四、法律依据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判断“五十岁以后到公司上班公司没有交社保是否合法”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性别、职位、退休年龄及社保缴费情况等多个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选择停止缴费等,公司可能不再承担此项义务。然而,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且不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员工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