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单位辞职了档案没取怎么处理”,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当您从单位辞职后,如果暂时没有落实新的工作单位,您的档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像您这样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且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遵循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
具体来说,您的档案可以转入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这样做的好处是,您的档案能够得到专业的、规范的管理,同时,当您未来需要档案进行求职、升学、职称评定等事务时,也能够方便地调取和使用。
另外,如果您未来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那么您可以将档案从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递至新工作单位进行保管。如果新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那么您的档案仍然可以继续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为了方便您查询和了解自己的档案情况,现在很多地区都提供了在线查询服务。您可以登录相关平台,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或者致电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咨询和查询。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