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详细分析:
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你所描述的情况中,用人单位前两年未给你缴纳社保,这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因此,如果你以此为由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前两年未交社保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因此,用人单位前两年未给你缴纳社保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这两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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