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一年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可能会有补偿。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解释:
一般情况下无补偿:
-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基于个人意愿,而非公司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
特殊情形下有补偿:
- 如果员工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则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员工可以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通常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工作十一年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取决于辞职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因公司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则有经济补偿。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