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移交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理旧账。实际上,“新官不理旧账”是一种不负责任且可能违反纪律的行为。
首先,从纪律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如果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这一规定清晰地表明,接手并解决旧账是新任领导干部的职责之一,不能以工作移交或岗位调整为借口而置之不理。
其次,“新官不理旧账”本质上是一种回避矛盾、不负责任的表现。旧账往往涉及多方利益、政策调整等复杂因素,处理起来可能确实存在一定难度。然而,这并不能成为忽视或逃避问题的理由。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勇于担当,直面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而不是将问题“击鼓传花”,留给下一任或任其发展。
再者,理旧账也是政绩的一部分。旧账的处理不仅关乎政府的公信力,也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主动梳理并解决旧账,传递的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责任担当,有助于重塑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理旧账也是夯实发展根基的关键政绩。旧账若不及时清理,便会成为阻碍发展的“绊脚石”。将“乱账”捋顺、“死账”盘活,就能扫除发展障碍,为新蓝图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因此,工作移交并不意味着可以摆脱对旧账的责任。新任领导干部应该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在直面问题、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