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在试用期享有哪些权益-陈玉宁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求职者在试用期主要享有以下权益:

  1.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求职者在试用期内的基本生活需求,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压低工资。
    • 举例说明,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式工资为5000元/月,那么试用期工资至少应为4000元/月(即5000元的80%),同时这个数额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求职者在试用期内也应享受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和福利待遇。这是求职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或剥夺福利待遇。
  3.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求职者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求职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 休息休假的权利:

    • 求职者在试用期内也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用人单位不得因求职者在试用期内而剥夺其休息休假的权益。
  5. 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

    • 在试用期内,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均有权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如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求职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同时,求职者在试用期内也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提前三日通知,以保障用人单位的合理预期和运营安排。
  6. 其他法定权益:

    • 除了上述权益外,求职者在试用期内还享有其他法定权益,如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建议:

  •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试用期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若在试用期内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求职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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