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被撤销了公务员会被辞退吗-罗升庚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结论:学位证被撤销后公务员是否会被辞退,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学位证撤销是否直接影响其录用资格或工作履职,以及单位的具体处理方式。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学位证撤销导致公务员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录用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若学位是录用时的硬性条件(如岗位明确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位证被撤销后公务员无法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则单位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聘用关系。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单位可辞退;但若因学历造假等根本性瑕疵导致录用无效,单位可能直接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

  2. 若学位证撤销与录用无关,但影响工作履职或单位声誉
    若学位并非录用时的核心条件(如岗位未明确要求特定学历),但公务员因学位造假等行为被撤销学位证,可能涉及“诚信问题”或“违反职业道德”。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若单位认定其行为违反纪律,可能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若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可能直接辞退。
    典型案例:某公务员因硕士学历造假被撤销学位证,单位以其“违反诚信原则”为由给予开除处分。

  3. 若学位证撤销因非主观过错(如学校违规发证)
    若公务员本身无过错(如学校误发学位证后主动撤销),且其实际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单位通常不会直接辞退。但公务员需主动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学校出具的撤销说明、个人无过错声明等),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误解。

建议:

  • 若您或他人面临此类情况,建议第一时间收集学位证撤销的官方文件(如学校通知、教育部公示等)、录用时的岗位要求文件、单位规章制度等证据,评估撤销原因是否直接影响录用资格或工作履职。
  • 主动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并争取协商处理(如补充其他学历证明、接受调岗等),避免矛盾激化。
  • 若单位处理不当(如未调查直接辞退),可依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申请复核或申诉,维护合法权益。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