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起诉的费用先由借款人承担,这样的约定在法院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但具体还需视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合同自由原则的角度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精神(现《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可以就合同的内容进行自由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在借款协议中,双方约定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起诉的费用先由借款人承担,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合同自由原则,法院在审查时,一般会尊重这样的约定。
二、实际履行与费用承担的角度
如果借款人确实违约:出借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那么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具体需看协议约定和实际发生情况),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应当由借款人承担。法院在判决时,也会根据协议的约定和实际情况,判决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如果借款人未违约或违约行为不成立:那么出借人提起的诉讼就可能缺乏事实依据,此时,借款人不仅不需要承担出借人起诉的费用,还可能要求出借人承担因恶意诉讼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三、费用合理性的角度
即使借款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费用的合理性。比如,如果出借人聘请的律师费用过高,或者差旅费等存在不合理的支出,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减,不会完全按照出借人的主张来判决。
四、法律建议
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费用承担方式,尽量做到条款清晰、具体、可操作。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能有据可依,减少争议。
在发生纠纷后:出借人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诉讼费发票、律师费发票、差旅费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实际支出。
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不确定如何处理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借款协议中的这样的约定在法院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费用的合理性来判断。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