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进去超市把顾客咬了超市承担责任吗-吕良勇律师|法行宝
2026-03-28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狗进入超市咬伤顾客,超市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包括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否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等因素。

一、超市作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情况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责任分析:

    • 如果超市是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那么当狗咬伤顾客时,超市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超市能够证明损害是因顾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如顾客主动挑衅狗或无视明显的警示标志而接近狗,导致被咬伤,超市可能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二、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 责任分析:

    • 即使超市不是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但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超市对进入其经营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危险的发生,如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禁止宠物进入等。
    • 如果超市未能尽到这些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被狗咬伤,超市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超市虽张贴了“禁止携带宠物入内”的标识,但未安排专人检查和管理,导致携带宠物的顾客能够顺利进入并造成伤害,超市需担责。

三、第三人过错与超市补充责任的情况

  1. 责任分配:

    • 若顾客被狗咬伤是由第三人(如狗的主人)的行为造成的,狗的主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但超市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追偿权:

    • 超市在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狗的主人)进行追偿。

四、超市可能免责的情形

  1. 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 如果超市能够证明其已经采取了所有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在各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安排专人检查、进行不间断巡逻等,并且这些措施在当时情况下是足够且有效的,那么超市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在实际中的认定较为严格,需要超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 损害由不可抗力或顾客故意造成:

    • 如果超市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完全由顾客的过错(如故意挑衅狗)造成的,超市也可以主张免责。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狗进入超市咬伤顾客时,超市的责任判定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受害者在遭遇此类事件时及时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并向我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同时,超市也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