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借钱说好还钱的就是不还构成诈骗吗-于志臣律师|法行宝
2026-03-27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伙计借钱说好还钱但就是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借款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及后续还款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还款且后续有积极还款行为,则一般属于民事借贷纠纷。

一、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1. 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 诈骗罪的核心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根本没有打算还钱,而是通过虚构借款用途(如谎称生病、投资急需用钱,实际用于赌博或奢侈消费)、虚构自身经济状况(如谎称有稳定收入来源或资产,实际一无所有)等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之后虽然表面上承诺还钱,但实际上并无还款行动或能力,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罪。
    • 例子:借款人虚构自己有一个高回报的投资项目,诱使出借人出借资金,随后却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且从未有过还款的打算或行动。
  2. 采用欺骗方法:

    • 借款人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即使后续有承诺还钱的行为,也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或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仍然构成诈骗罪。
    • 例子:借款人通过伪造文件或证明,虚构自己的还款能力,获取出借人的信任并借款,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
  3. 数额达到较大标准: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各地的具体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如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因此,若涉及的借款金额达到此标准,且存在上述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二、一般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1. 确实存在还款意愿和努力:

    • 若借款人在借款后,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债务(如经营不善、突发事件等),但一直有还款的意愿,并通过实际行动来努力偿还(如积极寻找工作增加收入、出售资产用于还款等),只是因为经济状况不佳等原因未能及时还清欠款,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 例子:借款人因生意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还款,但一直在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或出售资产以筹集还款资金。
  2. 属于正常的民事借贷纠纷:

    • 在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且借款人没有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借款的情况下,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款,通常属于民事借贷纠纷。此时,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协商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 例子:借款人因家庭突发状况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按时还款,但愿意与出借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逐步履行还款义务。

三、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在判断借钱说好还钱但就是不还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时,必须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以及后续还款情况等因素。

四、建议

  1. 对于出借人:

    • 在出借资金前,应谨慎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誉状况,以降低借贷风险。如遇借款人多次承诺还款但始终未履行的情况,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对于借款人:

    • 应诚实守信,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积极与出借人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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