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的钱三年以后又要回去了还算受贿吗-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3-24 刑事辩护

结论:行贿的钱三年以后又要回去,是否构成受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分析:

  1. 受贿罪的基本构成: 受贿罪通常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非法收受”和“为他人谋取利益”。

  2. 行贿后索回财物的情形:

    • 如果行贿时即有索回意图:如果行贿者在行贿时就已经计划好未来要索回财物,那么这种行贿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真正的“给予”,而是以行贿为名,行诈骗或敲诈之实。但这种情况较为复杂,且通常不直接涉及受贿罪的认定,而是可能涉及其他犯罪。
    • 如果行贿后因故索回:如果行贿者在行贿后,因某种原因(如未达到行贿目的、关系恶化等)决定索回财物,这并不改变最初行贿和受贿的事实。受贿者已经非法收受了财物,并可能已经为行贿者谋取了利益,因此仍然构成受贿罪。行贿者索回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的后续行为,但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3. 财物的性质与状态:

    • 财物是否已转移:如果行贿的财物已经实际转移给受贿者,并且受贿者已经实际控制或使用,那么即使行贿者后来索回,也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 索回的方式与影响:行贿者索回财物的方式(如通过威胁、欺骗等)可能涉及其他犯罪,但这并不改变受贿者已经构成受贿罪的事实。
  4. 法律后果与举证责任:

    • 受贿者的法律后果:如果受贿者被认定构成受贿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 行贿者的法律后果:行贿者除了可能面临行贿罪的指控外,其索回财物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对受贿者的进一步侵害,从而加重其法律责任。
    • 举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受贿罪成立,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受贿者非法收受了财物,并为行贿者谋取了利益。行贿者索回财物的行为,虽然可能作为案件的一个情节被考虑,但并不改变受贿罪的基本构成。

建议:

  • 对于受贿者而言,如果面临行贿者索回财物的情形,应立即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 对于行贿者而言,索回财物的行为可能涉及多重法律风险,包括行贿罪的后续责任以及其他可能的犯罪。因此,在决定索回财物前,也应充分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总结:行贿的钱三年以后又要回去,并不改变最初行贿和受贿的事实。受贿者是否构成受贿罪,取决于其是否非法收受了财物,并为行贿者谋取了利益。行贿者索回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加重其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