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注册的用人单位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吗-谢超燕律师|法行宝
2026-03-23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没有注册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形成劳动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虽未注册但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且满足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则双方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非法成立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则双方不构成标准的劳动关系。

详细分析:

  1. 可以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况:

    •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筹备阶段: 企业在筹备设立过程中,虽未完成登记注册手续,但已开始实际经营,并且依法进行了相关筹备工作(如已取得相关部门的预先核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因为企业已具备成为用人单位的实质条件,且劳动者已实际提供劳动。例如,一些家庭作坊或小型企业,在筹备阶段就雇佣了员工进行生产或服务,此时双方即构成劳动关系。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使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即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未注册的用人单位满足上述条件,如制定了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支付劳动报酬,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则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 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情况:

    •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登记注册,也未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如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许可),则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此时,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按照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处理,而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如无法完全按照劳动关系的标准主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利。

    • 用人单位被撤销或执照被吊销: 如果用人单位原本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但后来因某种原因被撤销或执照被吊销,且在此之后仍继续用工,那么双方的关系同样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虽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报酬,但双方的法律关系已不再是劳动关系。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

    • 在入职前应仔细核实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资格,如查看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等文件。
    • 保留好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以备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若遇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

    • 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并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再进行招聘和用工。
    • 临时性用工可签订劳务合同并购买商业保险,以降低法律风险。
    •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注册,应明确告知劳动者实际情况,并协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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