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包装成洋品牌消化酶 公众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法律误解有哪些-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侵权纠纷

结论概述

新闻背景中,商家将食品添加剂包装成“洋品牌”消化酶,宣称可直接给婴儿吃,实际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用后有较大过敏风险,且产品中含有的甘油成分在临床上常用作通便剂,婴幼儿口服后有腹泻风险。公众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法律误解主要体现在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对商家虚假宣传的辨别以及对法律责任承担的模糊认识上。以下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公众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误解

  1. 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误解

    • 误解表现:公众可能认为只要是商家宣传的“食品级”“营养补剂”就是安全无害的,可以随意给婴幼儿食用,而忽视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规定。例如新闻中商家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包装成消化酶滴剂,宣称可直接给婴儿吃,消费者可能因缺乏对食品添加剂的了解而购买使用。
    • 法律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商家将此类加工助剂直接销售给婴幼儿食用,违反了该标准的规定。
    • 法律后果:商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若造成婴幼儿人身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对商家虚假宣传的辨别误解

    • 误解表现:公众容易被商家的夸大宣传所迷惑,难以分辨产品是否具有商家所宣称的功效。如新闻中商家将消化酶与“不爱吃饭、积食、蛋白过敏、发育迟缓”等健康问题挂钩,宣称帮助分解食物、促进消化吸收等功能,消费者可能信以为真而购买。
    •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商家对消化酶产品的宣传超出食品添加剂的属性描述,涉嫌虚假宣传或暗示产品具有保健或治疗功效,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 法律后果:商家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等。若因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对法律责任承担的模糊认识

    • 误解表现:公众可能不清楚在购买到问题婴幼儿食品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商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例如新闻中消费者购买消化酶后宝宝食用出现身体不适,因产品已经开封食用,商家拒绝退款赔偿,消费者可能不知如何应对。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若产品因成分、标签或使用指导不当导致孩子过敏等不适,无论家长是否“按标准操作”,商家均需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 法律后果: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家若不承担相应责任,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对公众的建议

  1. 增强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公众应了解食品添加剂的相关知识,包括使用范围、限量规定等,不盲目相信商家的宣传,谨慎购买给婴幼儿食用的食品。
  2. 提高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在购买婴幼儿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对于宣称具有保健或治疗功效的产品,要保持警惕,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
  3. 明确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了解自己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时的合法权益,以及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与商家协商、投诉举报或提起诉讼等。

对商家的警示

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要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和风险提示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和声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