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劳动仲裁起诉还没开始,公司直接进行了赔偿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继续开庭,取决于双方是否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且已履行完毕,以及是否已经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了撤诉申请或相关说明。
详细分析:
双方达成一致且已履行完毕:
- 如果双方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且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内容支付了赔偿款项,同时劳动者也接受了这一赔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的起诉可能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
- 此时,双方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撤诉申请或相关说明,表明双方已经自行解决了争议,无需再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裁决。劳动仲裁机构在收到这样的申请或说明后,通常会终止仲裁程序。
未达成一致或未完全履行:
- 如果双方虽然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公司虽然承诺了赔偿但并未实际履行,那么劳动者仍然有权继续推进劳动仲裁程序。
-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提出了赔偿意愿,但只要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最终协议且履行完毕,劳动仲裁程序就应当继续进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程序上的考虑:
- 无论双方是否达成一致,劳动者都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劳动仲裁程序。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或者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仲裁。
- 同时,即使双方已经自行解决了争议,也建议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或撤诉申请,以正式结束仲裁程序,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建议:
-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你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确认双方是否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且已履行完毕。
- 如果已经达成一致且履行完毕,你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撤诉申请或相关说明,以正式结束仲裁程序。
- 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或公司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你可以继续推进劳动仲裁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续行动:
- 如果你决定继续推进劳动仲裁程序,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和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