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中哪些属于侵权标准-贺鹏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劳动纠纷

在劳动争议案中,侵权标准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以下是常见的侵权标准及具体情形:

  1. 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等),或以罚款、扣款等方式变相克扣工资,均构成侵权。例如:无故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以绩效不达标为由随意扣减工资等。

  2.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例如:未办理社保登记、未按时足额缴费、以“现金补贴”替代社保等。

  3.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雇、未提前30日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或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擅自离职,均可能构成侵权。例如: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雇、孕期女职工被解雇、未支付赔偿金强行解约等。

  4. 侵犯休息休假权利
    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如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或强制加班未支付加班费、未安排补休,侵害劳动者休息权。例如:要求“996”工作制但未支付加班费、以“调休”为由剥夺年休假等。

  5. 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用人单位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如防护设备、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等),导致劳动者人身安全或健康受损,构成侵权。例如:未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隐瞒工作场所危害等。

  6. 性别、年龄、残疾等歧视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解雇等环节因性别、年龄、残疾、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劳动者,或以“怀孕”“生病”等为由变相降薪、调岗、解雇,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例如:女性求职被问婚育情况、残疾人被拒录、40岁以上员工被强制离职等。

  7. 侵犯隐私或个人信息
    用人单位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劳动者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健康状况等),或未经同意监控劳动者私人通信、活动,构成侵权。例如:强制要求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在非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等。

  8.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如合同到期不续签、协商解除等),或未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2倍经济补偿标准),侵害劳动者财产权。例如:以“公司亏损”为由拒付补偿、未计算加班费在内的平均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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