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全部个人交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对于在职员工而言,社保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费,职工无需承担。在实际操作中,单位通常会从职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的个人部分,这一做法是完全合法的。因此,对于在职员工,社保全部由个人承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如果用人单位试图将本应由其承担的社保费用也转嫁给职工个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社保缴费比例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单位有义务按照这一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若单位未按规定比例缴纳,存在逃避缴费责任的情况,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自行缴纳费用。这是一种自主选择的参保方式,与在职员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性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社保全部由个人承担是合法的。
此外,如果单位和员工之间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如员工自愿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单位以其他形式如工资补贴等给予补偿),那么这种约定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且合法的基础上,不能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社保全部由个人承担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职员工而言,这是不合法的;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这是合法的;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双方有合法有效的约定,也可以允许职工自行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建议首先了解自己的身份和具体情况,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