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取决于您与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劳动争议。若您与新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因工作问题产生争议,一般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若未建立劳动关系或不存在符合仲裁范围的争议,则不可以。以下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情况一: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且存在符合仲裁范围的争议
劳动关系建立:如果您在新工作单位实际提供了劳动,并且新单位也接受了您的劳动,同时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通常可以认定您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例如,您按照新单位的规章制度上下班,接受新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核等。
劳动争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如果您在新单位工作期间,存在上述范围内的争议,比如新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您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情况二: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您只是在新单位适应了一个星期,但并未实际建立劳动关系,比如只是处于考察阶段,双方未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达成一致,也没有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您与新单位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不能基于劳动关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如果您认为原厂老板在介绍工作过程中存在欺诈、误导等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情况三: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
如果您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您与新单位之间的争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会受理您的仲裁申请。例如,您与新单位之间因个人情感问题产生的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建议:如果您认为自己与新单位之间存在符合仲裁范围的劳动争议,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与新单位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您与新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争议的具体情况。然后,您可以向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供证据等。如果您对仲裁程序或相关法律规定不太了解,也可以向我进一步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