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流调工作期间,有人录像是否侵犯肖像权,需分情况讨论:
若录像行为未经被录像者同意,且用于非公共利益目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此情况下,如果录像者未经被录像者同意,擅自录制其肖像,并且该录像并非出于公共利益(如疫情防控、公共安全等)的考虑,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对被录像者肖像权的侵犯。
若录像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符合法律规定: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疫情防控期间的流调工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录像。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合法,因为它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或者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情形,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 因此,如果录像行为是为了疫情防控等公共利益,且由相关国家机关或授权机构进行,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范围和程序,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若录像行为虽未经同意,但未造成实质性损害:
- 即使录像行为未经被录像者同意,但如果该录像并未被公开传播,或者公开传播的范围非常有限,且未对被录像者的名誉、隐私等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被录像者可能难以主张肖像权被侵犯。
-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录像者可以随意录像而不受任何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录像者都应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建议:
- 对于被录像者而言,如果认为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可以首先与录像者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录像。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 对于录像者而言,在进行录像前应尽量获得被录像者的同意,并明确告知录像的目的和用途。如果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录像,应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范围和程序,并尽量减少对被录像者的影响。
可能后果:
- 如果录像行为被认定为侵犯肖像权,录像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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