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受贿是否包括利用原任职权-李世杰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刑事辩护

斡旋受贿确实包括利用原任职权的情况。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斡旋受贿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斡旋受贿,作为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核心在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这一行为模式不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构成要件上,斡旋受贿要求行为人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这是其行使职权或地位便利的基础。同时,行为人必须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种便利条件并非直接来源于行为人本人的职务权限,而是基于其在职务上的地位、影响或关系等间接因素。此外,行为人还需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在此过程中索取或收受财物。

二、利用原任职权在斡旋受贿中的体现

  1. 原任职权作为便利条件的基础:

    • 国家工作人员在离职或转任后,其原任职务所积累的职权、影响或关系等,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持续存在。这些原任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可能成为行为人进行斡旋受贿的工具。
    • 例如,某官员在任职期间掌握了大量的人脉资源和信息,离职后利用这些资源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即构成斡旋受贿。
  2. 原任职权与斡旋行为的关联性:

    • 在斡旋受贿中,行为人利用原任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往往是通过影响或指示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来实现的。这种影响或指示可能基于行为人原任职务的权威性、专业性或人际关系等。
    • 例如,某官员在任职期间与某部门负责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离职后利用这种关系影响该部门负责人的决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同样构成斡旋受贿。

三、法律后果与司法实践

  1.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斡旋受贿作为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法律后果与普通受贿罪相同。即行为人一旦构成斡旋受贿,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
  2. 司法实践: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斡旋受贿的认定往往较为严格。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身份、职权、便利条件、斡旋行为以及谋取的利益性质等因素,来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斡旋受贿。
    • 同时,司法机关也会注重收集证据,包括行为人的供述、请托人的证言、相关书证或物证等,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四、建议与警示

  1.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

    • 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进行斡旋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 同时,应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避免在离职或转任后利用原任职权进行不正当活动。
  2. 对于社会公众:

    • 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斡旋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廉洁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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