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您提出的问题——对方小孩把我小孩弄受伤,起诉是否必须要对方两个监护人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主要涉及到的是未成年人侵权责任及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监护人”通常指的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依法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未成年人会有两个监护人,即父母双方,但并非绝对,也可能存在单亲家庭、其他亲属或法定机构作为监护人的情况。
现在,针对您的问题,如果对方小孩造成了您小孩的伤害,并且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那么在起诉时,您需要确定的是对方小孩的合法监护人。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同时起诉对方小孩的两个监护人,而是需要起诉那些依法负有监护责任的人。如果对方小孩的父母是其合法监护人,那么您可能需要起诉他们双方(如果他们都负有监护责任的话),但如果只有一方是监护人,或者监护责任已经明确由一方承担,那么您只需起诉该监护人即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的法律程序中,法院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这可能涉及到对方小孩的监护人、可能存在的第三方责任(如学校、游乐场所等)以及您小孩自身的过错等因素。
因此,我的建议是,在决定起诉之前,您应该先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清楚对方小孩的监护情况,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这样,您可以更准确地确定起诉对象,并更有效地维护您和您小孩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