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议 原行政行为被撤销 给原告造成损失的 由谁赔偿-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行政纠纷

结论:经复议,原行政行为被撤销后,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及赔偿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原行政行为被撤销是因为其违法或不当,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的损失,那么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原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但若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存在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1. 原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

    • 如果原行政行为因违法或不当被复议机关撤销,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的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原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赔偿原告因原行政行为撤销所遭受的损失。
  2. 复议机关存在过错:

    • 在某些情况下,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可能存在过错,如未依法履行复议职责、错误维持原行政行为等,导致原告损失扩大或未能及时得到赔偿。此时,复议机关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具体分析复议机关的过错程度及其与原告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赔偿责任的划分

  1. 原行政机关单独赔偿:

    •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原行政行为被撤销且直接导致了原告的损失,那么赔偿责任应由原行政机关单独承担。原行政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及时、公正地给予原告赔偿。
  2. 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共同赔偿(特殊情况):

    • 如前所述,如果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原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复议机关可能需要与原行政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且通常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判断和事实认定。

三、赔偿程序与救济途径

  1. 赔偿申请:

    • 原告认为原行政行为的撤销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如涉及复议机关过错)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应明确赔偿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等。
  2. 赔偿决定与复议或诉讼:

    • 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应依法作出赔偿决定。如果原告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适用

  • 在实际案例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和赔偿责任的划分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例如,如果原行政行为因程序违法被撤销,但实体处理结果正确,且该程序违法并未直接导致原告损失,那么原行政机关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原行政行为实体处理结果也违法,且直接导致了原告损失,那么原行政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如果您因原行政行为被撤销而遭受了损失,并希望获得赔偿,建议您首先向原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并明确说明赔偿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等。如果原行政机关拒绝赔偿或您对赔偿决定不服,您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