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要审批-张万军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要审批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这一实施并非企业自行决定,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

具体来说,审批流程如下:

  1. 适用对象: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以及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2. 审批权限:

    •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这意味着不同地区的地方企业,其审批流程可能因地方政策而异,但总体上都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3. 审批实例:以万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发布的公示为例,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同意了海南智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虽然此例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审批流程与不定时工作制类似,均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准)。这进一步证明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需要经过审批的。

  4. 保障措施:企业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综上所述,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需要经过审批的。这一审批流程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在实行特殊工作制时能够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市场的和谐稳定。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求,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了解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