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公司不给加班费 安排了休息 要求公司补加班费 多休的天数钱要扣吗-李晶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劳动纠纷

结论:法定节假日公司不给加班费而安排休息,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同时,多休的天数一般不应扣钱,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详细分析:

  1.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支付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必须遵守。
    • 如果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了员工休息,但并未支付加班费(假设原本应安排加班但改为休息),这实际上构成了对员工加班权益的剥夺。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补发加班费。
  2. 多休天数与工资扣除的问题:

    • 一般情况:如果公司因为某些原因(如业务调整、员工个人情况等)在法定节假日之外额外安排了员工休息,且这种休息并非由于员工过错或违反公司规定导致的,那么公司通常不应扣除员工多休天数的工资。因为员工在多休期间并未提供劳动,但这是由于公司安排而非员工原因,所以工资不应受影响。
    • 特殊情况:如果多休的天数是由于员工之前存在加班且公司选择以调休方式补偿,或者员工与公司之间有特别约定(如某些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且双方约定了调休规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多休的天数可能会与之前的加班或约定相关联,工资扣除问题需根据具体约定或公司规定来判断。但即便如此,公司也不能随意扣除工资,必须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
  3. 建议与行动:

    • 与公司协商:首先,建议员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依据,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并确认多休天数工资是否扣除的问题。
    • 收集证据: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公司通知等),以证明自己在法定节假日应加班而未得到加班费,以及多休天数的情况。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并确认多休天数工资问题;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示例说明: 假设某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原本应加班,但公司安排其休息且未支付加班费。同时,公司还额外安排了该员工两天休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发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并且对于额外安排的两天休息,公司一般不应扣除工资。如果公司坚持扣除,员工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每个具体案件的情况都有所不同,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