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放假的情况下,出勤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放假性质及公司规章制度综合判断,常见情形如下:
法定假日多放
若公司额外增加的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范畴(如春节、国庆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即使未出勤,公司也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不计入缺勤。例如:国庆法定假日为3天,公司额外放2天且明确为法定假日性质,这5天均不计缺勤。
公司自主福利假
若多放的假期属于公司自主安排的福利假(如司庆假、高温假等),需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调休或补班后的多放
若公司通过调休(如将周末调整为工作日)后额外放假,需区分两种情况:
特殊情形:疫情或不可抗力
若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公司停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多放假期不计缺勤;超过一个周期的,若员工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未提供劳动的,公司可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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