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此次高速追尾事故中,后车全责且后车人员受伤,前车保险虽有无责赔付医药费的规定,但前车车主不同意赔付,后车受伤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与前车车主协商:后车受伤人员或其家属可以先尝试与前车车主进行友好、理性的沟通协商。向车主解释无责赔付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内容,说明无责赔付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的一种法定赔付义务,并非车主个人承担费用,争取车主的理解和配合,促使车主同意由其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 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车受伤人员可以直接向前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也应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后车受伤人员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无责赔付的标准进行赔偿。
-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协商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都无法解决问题,后车受伤人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前车车主及其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事故的发生经过、责任划分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等。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判决前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不履行判决,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