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员工不想要社保想要现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双方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私下约定来变更或放弃。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缓缴、减免社会保险费。同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果员工提出不想要社保,想要现金补贴,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即使员工签署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或者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代替缴纳社保,这些行为都是无效的,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此外,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时间、缴费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因此,放弃社保不仅违法,还会损害劳动者自身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员工不想要社保想要现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作为员工有这样的想法,我建议您放弃这种“小聪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作为用人单位遇到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应当明确拒绝,并告知员工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