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一起干活结的钱要走税要是以工资的话算是偷税漏税吗-李文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劳动纠纷

结论:是否构成偷税漏税,不能仅凭“和别人一起干活结的钱要走税,以工资形式发放”这一描述简单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阐述:

1. 合法工资发放与纳税情况

如果你们一起干活是受雇于某个单位或个人,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约定,以工资形式发放劳动报酬,且单位或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为你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合规的,不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例如,你和几个工友一起在建筑公司工作,建筑公司每月按照你们的出勤和工时计算工资,并依法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你们的工资发放和纳税都是合法的。

2. 可能构成偷税漏税的情况

  • 未依法申报纳税:如果你们一起干活是自主经营,比如合伙承接了一些工程项目,在获得收入后,没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者故意隐瞒收入,不申报纳税,那么就可能构成偷税漏税。例如,你们几个人合伙承接了一个装修工程,工程结束后获得了10万元的收入,但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就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 以工资形式逃避纳税义务:如果你们一起干活的收入实际上并不是工资性质的收入,比如是合伙经营的利润分成,但却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并且故意降低工资数额,以减少应纳税额,这也可能构成偷税漏税。例如,你们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工厂,年底进行利润分配时,将大部分利润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合伙人,而工资数额明显低于市场水平,以此来逃避纳税义务,这种行为就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漏税。

3. 法律后果

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漏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为了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建议你们在获得收入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对纳税问题存在疑问,可以向我进一步咨询,我会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为你们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