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 奶奶还在 算赡养老人吗 可以退税吗-雷俊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父母去世后奶奶还在是否算赡养老人以及是否可以退税,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关于是否算赡养老人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主要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父母已经去世,而您的奶奶年满60岁,且您的奶奶的子女(即您的父母或其他可能的兄弟姐妹,如果存在的话)均已去世,那么您作为孙子女,就负有赡养奶奶的义务,此时奶奶可以被视为您赡养的老人。

二、关于是否可以退税

如果您符合上述赡养老人的条件,那么您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这有助于减少您的应纳税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退税”的效果(实际上是减少了应缴纳的税款)。具体来说:

  1. 扣除标准:

    •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按照当前政策(2023年1月1日起),您可以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您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 申报与留存资料:

    • 您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填报相关信息,包括您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即您的奶奶)的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您的关系等。
    • 如果您有共同赡养人(如您的兄弟姐妹),还需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 您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3. 计算时间: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即您的奶奶)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综上所述,如果您父母去世后奶奶还在,且奶奶的子女均已去世,您作为孙子女负有赡养义务,那么您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税额。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