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申请人死亡 变更申请人怎样写-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行政纠纷

在执行程序中,若申请人死亡,需通过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具体操作步骤及文书撰写要点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申请执行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向法院申请变更为新的申请执行人。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将裁定变更主体。

二、申请变更的具体流程

  1. 准备基础材料

    • 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死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继承关系证明:
      • 法定继承:户口簿、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等;
      • 遗嘱继承:经公证的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遗嘱效力。
    • 权利承受证明:如债权转让协议、赠与合同等(若非继承关系,需提供权利转移的合法依据)。
  2. 撰写《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
    文书模板要点:

    **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原申请执行人):XXX(已故),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XXX,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申请执行人由XXX变更为XXX(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信息)。  
    事实与理由:  
    1. 原申请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死亡(附死亡证明);  
    2. 新申请人XXX系原申请人XXX的(法定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提供继承关系/权利承受证明;  
    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及《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2条,申请变更主体。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新申请人签名/盖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查

    • 将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执行法院立案庭或执行局;
    • 法院可能要求新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进行听证审查;
    • 审查通过后,法院将出具《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新申请人成为案件执行主体。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多名继承人并存

    • 若原申请人有多个继承人,需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请变更,或协商推选代表人;
    • 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的,需先通过继承诉讼确认权利归属,再申请变更。
  2. 继承权放弃或丧失

    •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3. 执行程序已终结

    • 若原申请执行人死亡时执行程序已终结,新申请人需重新申请执行(需在执行时效内),并同步申请变更主体。

四、风险提示

  1. 时效风险: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执行申请时效为2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2. 证据瑕疵:若继承关系或权利承受证明不充分,法院可能驳回申请,需提前核实材料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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