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 仲裁机构是否进行调整-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在合同纠纷中,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仲裁机构确实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违约金的合理性,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仲裁机构在违约金过高时的调整权,体现了法律对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维护。

二、判断“过高”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并非仅凭主观感受,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实际损失:这是调整违约金的基础,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仲裁机构会要求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情况。
  2. 合同履行情况:考察违约方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比例,以及违约对合同目的实现的影响。如果违约方已履行大部分合同义务,且违约行为对合同目的实现的影响较小,那么违约金可能不会被认为过高。
  3. 过错程度:评估违约方的主观过错大小。故意违约可能面临更严格的调整,而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违约则可能获得更多宽容。
  4. 预期利益:考虑守约方在正常履行合同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作为调整的重要参考。如果违约金远高于守约方的预期利益,那么可能被认为过高。

通常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这一标准并非绝对,仲裁机构会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

三、仲裁调整流程与实践

  1. 当事人提出请求:仲裁机构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仅当一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违约金过高并请求调整时,仲裁机构才会介入审查。
  2. 举证责任: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违约金确实过高,如实际损失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等。
  3. 仲裁机构裁量:仲裁机构在全面审查证据后,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进行合理调整。例如,在某买卖合同纠纷中,若约定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损失,仲裁机构可能会将其调整至更接近实际损失的数额。

四、实际操作建议

  1. 证据准备:在请求调整违约金时,务必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及实际损失情况。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损失计算清单等。
  2. 协商优先:在提起仲裁前,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这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还有助于维护双方的良好关系。
  3. 法律后果:一旦仲裁机构作出调整决定,当事人应严格履行调整后的违约金支付义务。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和信誉损失。

示例说明:假设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乙方违约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后乙方因故违约,但实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仅为合同总价款的10%。在此情况下,甲方若请求乙方支付30%的违约金,乙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过高并请求仲裁机构调整。仲裁机构在审查证据后,可能会将违约金调整至更接近实际损失的数额,如15%或更低。

综上所述,对于违约金过高的情形,仲裁机构会依法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平合理。如果你在合同纠纷中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