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朱孟喜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公司事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未实际召开会议且法律或章程无特殊规定:

    •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行使职权、作出决策的重要方式。正常情况下,董事会决议应在会议中经过讨论、表决等程序后形成。若公司未实际召开董事会会议,且法律或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允许以其他方式作出决定,那么该决议不成立。例如,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通过会议形式作出,而公司却未召开会议即声称形成了决议,该决议显然不成立。
  2. 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 董事会会议的核心环节是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以确定董事会的意见和决策。若董事会虽然召开了会议,但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而是事后通过伪造签名、盖章等方式制造表决通过的假象,那么该“决议”自然不成立。因为有效的决议必须基于真实的表决过程。
  3. 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法定或章程规定:

    •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通常会对董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或有效表决所需的表决权比例作出规定。若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未达到这些规定要求,那么形成的决议将不成立。例如,若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实际出席人数未达到这一要求,则决议不成立。
  4. 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 董事会决议的通过需要满足一定的表决比例要求,这一要求可能来自《公司法》的规定,也可能由公司章程作出特别规定。若会议对决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但表决结果未达到规定的通过比例,该决议不成立。例如,若公司章程规定普通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董事通过,而实际同意的董事所持表决权未达到此比例,则决议不成立。
  5.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 除了上述明确情形外,还可能存在其他导致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特殊情况。例如,会议召集程序存在严重瑕疵,使得部分董事无法知晓会议召开并参与表决;或者表决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等。这些情形都可能导致决议不成立。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修正)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成立需要严格遵循法定和章定程序。任何违反这些程序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决议不成立。

  • 建议:为避免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风险,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人数和表决权比例等方面均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对董事会决议的监督和审查,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争议,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