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书上签字和按手印的法律效力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签字和按手印的行为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从法律原则上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这意味着,当事人在保证书上签字和按手印,必须是在自愿、无胁迫、无欺诈的情况下进行的,才能被视为有效的法律行为。
其次,签字和按手印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和接受。在保证书的情况下,签字和按手印通常意味着保证人承认保证书中的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签字和按手印是在被胁迫、欺诈或误解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这些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如果保证书上的签字和按手印是张某某在自愿、无胁迫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他确实了解并同意保证书中的内容,那么这份保证书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张某某能够证明他是在被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签字和按手印的,或者他对保证书的内容存在误解,那么这份保证书就可能被视为无效。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保证书上的签字和按手印是有效的,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通常以其提供的保证为限。如果保证书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的责任范围,那么保证人可能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中的一种。
因此,保证书上签字和按手印的法律效力取决于签字和按手印的行为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签字和按手印是自愿、无胁迫、无欺诈的,并且保证人了解并同意保证书中的内容,那么这份保证书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反之,则可能被视为无效。如果您对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