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基于工商局签的调解协议申请仲裁,需先明确该调解协议是否具备可仲裁性,若具备,可按以下步骤申请仲裁:
一、判断调解协议是否具备可仲裁性
- 协议内容: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这些纠纷应当是可以仲裁的。例如,因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产生的纠纷,通常具备可仲裁性。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具备可仲裁性。
- 仲裁条款或协议:调解协议中或之后,双方需达成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或协议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内容。如果调解协议中没有仲裁条款,之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就无法直接申请仲裁。
二、申请仲裁的步骤
准备仲裁申请书: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
- 将仲裁申请书及副本、调解协议、相关证据等材料一并提交给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参与仲裁程序:
-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会向双方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材料。
- 双方需在规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 仲裁庭会按照仲裁规则进行开庭审理,双方需积极参与,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
等待仲裁裁决:
- 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
-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