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母亲精神病监护人是儿子吗”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确定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的,并非单纯由儿子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的确定遵循一定的顺序。具体来说,首先考虑的是配偶,如果配偶无法担任或者没有配偶,那么接下来会考虑父母和子女,包括儿子和女儿。在父母和子女这一顺序中,并没有特别指明必须是儿子担任监护人,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护能力来综合判断。如果父母和子女也无法担任或者没有合适的父母和子女,那么会考虑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等。最后,如果其他近亲属也无法担任或者没有合适的近亲属,那么还可以考虑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这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此外,如果对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来指定监护人。如果对指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在指定监护人时,会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来进行判断。
因此,母亲精神病的监护人并不一定是儿子,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确定的。如果儿子具备监护能力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他有可能成为母亲的监护人。但如果儿子无法担任或者没有儿子,那么其他符合条件的亲属或者个人、组织也有可能成为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