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虚构捐精协议恶意逃避抚养义务,被撤销监护权仍失联拒养,是否构成遗弃罪且情节恶劣”,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遗弃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这是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的基本法律依据。
接下来,我们分析您描述的具体情况:
虚构捐精协议恶意逃避抚养义务:
被撤销监护权仍失联拒养:
现在,我们结合遗弃罪的定义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此外,虽然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主要讨论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遗弃儿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其中的一些原则和精神同样适用于本题。特别是关于“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表述,直接对应了遗弃罪的定义。同时,参考信息中也提到了拒不执行支付抚养费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从重处罚,这进一步强调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行为的严重性。
综上所述,虚构捐精协议恶意逃避抚养义务,被撤销监护权仍失联拒养的行为,确实构成遗弃罪,并且情节恶劣。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