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监护权仍拒绝支付抚养费 失联 屡教不改 构成遗弃罪吗-陈阳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被撤销监护权仍拒绝支付抚养费、失联、屡教不改,是否构成遗弃罪?”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来源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特定的身份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监护资格的撤销而被免除。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如果父母被撤销了监护权,但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失联且屡教不改,这确实是一种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严重侵害。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具体到您的案例,如果父母在监护权被撤销后,仍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且这种不履行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长期失联、拒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等),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当然,最终是否构成遗弃罪,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和裁决。

此外,我还想强调的是,监护权被撤销并不意味着抚养义务的免除。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的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然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使父母失去了监护权,他们仍然有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如果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失联且屡教不改,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同时,监护权的撤销并不免除父母的抚养义务。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