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不起诉又叫酌定不起诉吗-方宏图律师|法行宝
2026-02-24 行政纠纷

是的,相对不起诉确实又叫酌定不起诉。这一称谓源于其法律性质和适用条件,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一、法律定义与性质

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制度体现了起诉便宜主义原则,即检察机关在拥有起诉权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行使诉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相对不起诉的核心法律依据,明确了其适用条件和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三、适用条件

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这是相对不起诉的前提条件,即行为必须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2.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是一个综合判断标准,需要结合犯罪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例如,共同犯罪中的次要角色、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或立功情节等,都可能被视为犯罪情节轻微,从而适用相对不起诉。

四、具体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相对不起诉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虽然这一情形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中作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列出,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确实轻微,且符合相对不起诉的其他条件,也可以考虑适用相对不起诉。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已过追诉时效,且犯罪情节轻微,也可以考虑适用相对不起诉。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特赦条件,且犯罪情节轻微,也可以考虑适用相对不起诉。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且犯罪情节轻微,也可以考虑适用相对不起诉。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且其犯罪情节轻微,也可以考虑适用相对不起诉(但实践中更多是通过撤销案件或终止审理来处理)。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刑法或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且犯罪情节轻微,也可以考虑适用相对不起诉。

五、法律后果与程序

相对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完全免责。如果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同时,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立即释放;人民检察院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处理。

在程序上,相对不起诉决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并送达相关机关和人员。如果公安机关或被害人对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复议或申诉。

总结来说,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其适用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如果你对相对不起诉或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