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您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您可主张11个月(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您工作2年3个月,经济补偿为2.5个月工资,赔偿金即5个月工资。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补缴及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63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您可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全部社保费用(单位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失业等),可另行主张实际损失赔偿。
未签订绩效考核协议的工资争议
若单位以”未签绩效考核”为由扣减工资,需举证证明:
操作建议:
特别提醒:
如有进一步证据材料或具体细节需要分析,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我将为您制定更详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