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给员工买保险还要扣保险费用合法吗-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劳动纠纷

结论:劳务公司给员工买保险后扣除保险费用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保险类型、扣除方式及双方约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的扣除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且不得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转嫁给员工。

    • 若劳务公司扣除的是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等),且扣除金额与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一致,则属于合法行为。
    • 若劳务公司将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也扣除员工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
  2. 商业保险的扣除
    若劳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如意外险、补充医疗险等),则需区分情况:

    • 员工自愿购买且明确同意扣除费用:若劳务公司在购买前已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如《自愿购买商业保险同意书》),明确保险费用由员工承担,则扣除行为合法。
    • 员工未同意或被迫购买:若劳务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工资购买商业保险,或以“不买保险就辞退”等理由强迫员工购买,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返还扣除费用并主张赔偿。
  3. 扣除方式的合法性
    即使扣除保险费用合法,劳务公司也需遵守以下规则:

    • 扣除比例限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每月扣除的保险费用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书面告知义务:劳务公司需在劳动合同或工资条中明确标注扣除的保险项目、金额及依据,否则员工可主张扣除无效。

建议:

  • 若劳务公司扣除的保险费用符合上述合法情形,员工可保留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确认扣除金额无误;
  • 若认为扣除不合法,可先与劳务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违法扣除的费用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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