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是有加班费的,加班费一般由用工单位支付,但具体支付主体需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及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其中就包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这意味着,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虽然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的是用工单位,因此用工单位需要承担支付加班费的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完全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中有特别约定,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其他约定,那么加班费的支付主体可能会有所不同。
实际操作角度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加班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但用工单位实际安排了加班且未将加班情况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导致劳务派遣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用工单位作为实际用工者,有义务将加班情况告知劳务派遣单位,以便劳务派遣单位及时支付加班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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