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转账借工资名义转账可以要求退回吗-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劳动纠纷

结论:实控人以借工资名义转账能否要求退回,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转账性质认定及双方约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转账性质为借款
    若双方明确约定该笔转账为借款(如签署借条、聊天记录中承认借款性质),则实控人作为出借方有权要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未约定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返还,但需给予合理准备时间。此时,实控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需提供转账记录、借款合意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关系存在。

  2. 若转账性质为工资或预支工资

    • 若公司实际欠付工资:若转账是实控人代公司支付欠付工资,则属于履行公司义务,实控人无权要求返还。此时员工可主张该笔款项为工资收入,公司需补足差额(如有)。
    • 若为预支工资:若双方约定该笔转账为预支工资(如签署预支协议、公司内部审批记录),则员工需按约定从后续工资中扣除或返还超额部分。若未约定扣除方式,实控人可要求员工返还,但需证明预支性质(如协议、审批记录)。
  3. 若转账性质不明或存在争议
    若双方未明确约定转账性质(如无借条、无预支协议),实控人主张返还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转账非工资支付(如公司财务记录显示工资已足额发放、转账时备注“借款”等)。若无法证明,可能被认定为工资或赠与,实控人要求返还的诉求可能不被支持。

建议:

  • 对实控人:转账前应明确性质(如签署借条或预支协议),保留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已转账且性质不明,尽快与员工补签协议或通过协商、诉讼固定证据。
  • 对员工:若收到转账,应确认性质(如是否为工资、借款或预支),保留相关证据;若实控人要求返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或应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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